19岁女子哭泣照被“高潮针”盗图,“受害者有罪论”又来?

极目新闻评论员 石平
近日,有网友发视频称,自己两年前的一张哭泣自拍照片,被黄色网站、不良广告多次非法盗用,甚至最近网络上热度较高的“高潮针”话题也使用了这张图片,在网络平台上虽然多次投诉但一直未果,两年来不堪其扰。但也有不少网友发表诸如:“你没事发什么照片?这不赖你自己么”“谁叫你乱发情绪照的”等评论。受害者梁女士在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种不同情受害者,反而抨击受害者的行为让她深感无助和不解。(据5月6日极目新闻报道)

相关视频报道截图
梁女士表示,这张自拍图片源自2023年,自己在看小说时深受感动,临时起意自拍了一张哭泣的照片,并发布在了视频平台上,却没想到这张照片被盗用到了各种黄色网站、不良广告中。
毫无疑问,梁女士是一名受害者。不良网站和不良商家,不仅侵犯了她的肖像权,而且将照片与不良内容关联,同样涉嫌侵害了她的名誉权。在这样的情况下,难道不是应该去批评那些违法违规者吗?让人奇怪的是,有人搞起了受害者有罪论这一套,反而指责起梁女士来,致使她承受更多伤害。
“受害者有罪论”的逻辑是“你要是不怎么样,就不会怎么样”,表面上看起来有一定的道理,但根本经不起推敲。毕竟,只要自己没有违法违规,为什么要承担负面后果?该指责和批评的,永远是那些施害者。“受害者有罪论”是在颠倒黑白,给施害者洗白和脱罪。
一些人总是喜欢拿着放大镜去审视受害人,非要认为受害者一定是做了什么错事,从而得到了报应。就拿此事来说,发自己的情绪照上网,只是分享一下自己的心理感受,这是做错了什么?
不得不强调的是,那些侵权的网站和不良商家,不用梁女士的照片,也会用其他人的。他们才是违法违规者,是应该被法规处理和道德谴责的对象。
“受害者有罪论”被不少人称为无耻的理论,什么“你被骚扰是因为穿着暴露”“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等,强调他人施害事出有因,这个因导致加害行为的产生,受害者应当承担加害后果。
不难发现,该理论的本质是一些人站在施害人的角度来考虑问题,这个视角本身就是病态的。让人遗憾的是,受害者有罪论在民间还有一定的市场。
总而言之,受害者有罪论是在为施害人说话,助长施害人的嚣张气焰,相关言论当止。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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