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5位男性作家的性别观调查中,我们发现了什么?
2018年11月,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张莉发起了一场“当代六十位新锐男作家的性别观调查”,向年龄覆盖了60-90后的调查对象发布问卷,请他们选择最想回答的问题作答。
这份问卷中共有五个问题:
1、在书写女性形象时,你遇到的最大困难是性别的吗?你在创作中会有意克服自己的“男性意识”吗?你如何理解文学创作中的两性关系?
2、最早的性别观启蒙是在中学期间吗?你如何理解女性主义与女性写作?
3、 说一说你喜欢的作家或作品及其理由。你认为这位作家的性别观可以借鉴吗?
4、 伍尔夫说,优秀写作者都是雌雄同体的,你怎样看这一观点?
5、 你怎样理解目前席卷全球并在中国产生影响的“Me Too”运动?
收集到答卷后,张莉教授首先发现,大部分作家按要求选择了一个问题,但也有的同时回答了多个问题。经过二次沟通,她与60位当代新锐男作家确定了各自最感兴趣的唯一问题,对结果进行了统计:30人选择第一题(关键词:女性形象、两性关系),占总调查人数的50%;选择第二、三题(关键词:性别观启蒙、女性主义、女性写作、作家的性别观)的各有6人,分别占总调查人数的10%;15人选择第四题(关键词:伍尔夫、写作者、雌性同体),人数占总调查人数的25%;3人选择第五题(关键词:Me Too运动),人数占总调查人数的5%。
经过整理和分类,张莉教授将诸位作家的回答按问题顺序呈现出来,她认为这“基本反映了我们时代新一代男作家的性别观”。以下为其中部分答卷,从中可以看到15位当代男性作家看待、理解和书写女性的方式。
问题一:
在书写女性形象时,你遇到的最大困难是性别的吗?你在创作中会有意克服自己的“男性意识”吗?你如何理解文学创作中的两性关系?
徐则臣:她要是她自己
(徐则臣,著有《耶路撒冷》《北上》)
在书写女性形象时,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不是性别意识,而是贴切的人物内心和独特的言行举止。一句话,她要是她自己。她首先是一个我们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通约和理解的“人”,然后才是一个“女人”。毋庸讳言,成为“她自己”离不开她的性别意识,人物的整个行动中,性别意识支配下的行动肯定也不在少数,所以,对一个男作家来说,揣摩和理解女性的性别意识就极有必要。这也是“贴着人物写”的题中应有之义。
必须承认,在写到别具女性特点的人物、情节和细节时,我会更加谨慎,既谨慎如何体贴人物,挖掘出人物内心,又要谨慎自己的“男性意识”别坏事。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认识盲点和意识盲区,在个人日常生活中稀里糊涂地听之任之不加检点,或许无伤大雅,但作品问世后就进入了流通空间,成为公共的精神资源,性别意识不当带来的问题和影响很可能超出我们的预料。所以,写作时我常提醒自己,适时检点,及时反思,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也是对女性和作品人物必要的尊重。
在我看来,处理两性关系的核心要义就是理解和尊重,对性别和人性的必要的理解和尊重。反思和克服自身性别意识中的缺陷和问题,谨慎地处理作品中的两性关系,并非要一味“政治正确”,而是基于对人性和性别的宽阔理解,以及对众生平等的基本尊重。文学中不存在“绝对的正确”,但需要有人性化的理解和设身处地的体贴,唯此,文学才可能成为全人类的硬通货。
张楚:我很少写“她想”
(张楚,著有《七根孔雀羽毛》《中年妇女恋爱史》)
反观自己的小说创作,有很多是以女性为主人公的。说实话,在书写女性形象时,遇到的最大困难确实是性别的。这是个客观而且坚硬的存在:你以为了解女性,在生活中遇到的女性是那么生动、独特,但是当你把她们写入小说时,会发觉你根本并不真正了解她们。她们穿什么样的衣服,做出什么样的举动都是表层的,最难的是掌握她们的思维方式和说话方式。我觉得这个问题没有办法解决,唯一的途径就是用这些女人的行为来解读她们的思维,所以我在小说创作中很少用“她想”这样的句式,我宁愿用大段的动词和名词来描摹她们,用理解中的女人的说话方式来间接传达她们的内心世界——也许这样的方式只适合短篇创作,在长篇创作中,全知全能的心理描写无法避免。单从这点上讲,我崇敬曹雪芹、托尔斯泰、福楼拜和福克纳,而有点瞧不起陀思妥耶夫斯基。
在创作过程中,我倒是很少主动地、有意识地克服“男性思维”,这可能和我的写作方式有关:我总是貌似冷静地、伪客观地叙述,以达到“平视”和体恤的效果,也就是说,在这种写作方式中,即便有“男性思维”,我本人可能也意识不到。我猜度女作家们可能不是这样的,她们的性别意识就像“红字”般烙在她们的灵魂里。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推测。
文学创作中的两性关系是服务于“故事”和“主题”的——如果小说真的有“故事”和“主题”的话。在创作之前我不会刻意去考虑两性在小说中的位置和处境、困境、解决方式,我只要把这些男人和女人放进我的城堡中,让他们表演他们的人生就好了,我不妨碍他们进行真诚自由的交流或伤害。
李修文:我的男性意识
(李修文,著有《山河袈裟》《滴泪痣》)
在书写女性形象时,我遇到的最大困难并非是性别困难,和男性形象一样,女性形象如何在叙事逻辑中得以成立恐怕才是最重要的问题。我个人深受中国古典叙事传统的影响,但是,在中国古典叙事传统中,真正独立的妇女几乎不存在,女性形象在文学和戏曲中反而通过不胜枚举的“负心郎”角色才得以确认,这些“负心郎”在相当程度上是父权、夫权以及更多宗法和制度的化身,所以,那些被囚禁和被支配的妇女既是女性形象本身,同时又是女性形象在古典叙事里得以存在的前提。就此意义来说,唯有进入现当代,我们才有真正建设一个女性形象的可能。
但是,也有例外,《红楼梦》里的贾宝玉,以及某些明清小说里的著名人物,都不是典型的中国古典男性形象,但女性形象在他们的视角里,都有迥异于其他人的态度:女性在这里竟然得到了罕见的尊重——贾宝玉自不待言,还有另一些人,他们是中国古典叙事里少有的认真对待女性情欲的人,因此,女性反而获得了某种独立和尊严;当他们打仗一般去占领、去攫取女性时,女性这个时候几乎成为了男性必须去攻克的宗法和制度本身——这样的形象给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由此,“永恒的女性,带领我们飞升”作为一种赤裸的反证,很早就影响了我的性别观。
也因此,我自以为,我似乎并没有多么突出的“男性意识”,在相对典型的中国古典叙事传统里,尽管独立的女性形象几乎不存在,但是,它们在某种程度上也获得了和男性同等的力量——在对抗离乱、灾害、家国变迁时同等的力量,但坏处是:真正的两性关系几乎是被抽空的,两性关系在“恩典”与“情义”这样的典型中国式词汇诞生后,往往简化为了男性与男性、女性与女性之间的关系。我怀疑,这种影响深重地在我的叙事里存在,也极有可能就是我需要克服的“男性意识”。
田耳:我只有个人意识
(田耳,著有《一个人张灯结彩》《天体悬浮》)
很显然,在我二十年的写作中,写女性形象一直是个克服不了的障碍。我害怕写女性形象,但每篇小说都绕不开女性的书写,那种类似《肖申克的救赎》一样的没有一个女性的作品,毕竟是特例,只能偶尔为之,甚至写一部没有一个女性角色的小说,其难度还远大于克服对女性角色书写的障碍。世界就是由男女构成,女性缺失的文学场域本就不完整,所以这些年在小说里刻划女性形象,经常有咬着牙的感觉。回头翻拣一番,我发现我只是把所谓的不正经的女人,或者残缺的女人写得相对清晰,而所谓的好女人形象,我心底深处的女人形象,却一直刻画不出。写到今天,从读者和评论家反馈而来的意见里,我发现给别人印象最深的,仍是《一个人张灯结彩》里的哑巴于心慧,但她仍是个残疾女人,在刻画此类人物形象时,先行就借力,取消了许多难度,具有某种狡黠,而习焉不察的生活中女性身上那些不动声色的气质和美感,要写出来就困难许多。我想这和我的经历有关,对女性认知的缺陷导致了生活与创作同等的困境,所以我只能在女性书写上取消难度,只能写一些“特别”的女人。最难写,终是日常之事,平常之人,寻常之美。
我觉得男作家对两性关系的理解、对女性形象的刻画和描写,都跟写作本身一样,是一种天赋,而并非是所谓“男性意识”对女性书写具有拒斥或排异的反应。于我而言,我只有自成一体的个人意识,我只有这一套意识,无法克服。有些作家天性特别懂异性,甚至一个男作家可以写一本书名取作《中年妇女恋爱史》(张楚),没有一定底气断不敢如此。懂得女性的男作家,写作天生具有某种优势。但对在两性认知有缺陷的人譬如我而言,写不好异性就是写不好,天途难逾,不可强求。就像我们中国人,天生会打乒乓球,累死也踢不好足球,事已如此,纵有自卑,也应自我原宥。
问题二:
你最早的性别观启蒙是在中学期间吗?你如何理解女性主义与女性写作?
冯唐:支持Me Too运动
(冯唐,著有《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万物生长》)
性别观启蒙最早在三岁前。一个邻居奶奶夏天在街头赤裸上身,不到三岁的我觉得女生活得久就会活成真的汉子。
我写女性时,遇到的最大困难不是性别,而是人,是观察的细致程度和样本的数量,是否有足够的智慧来总结自己的观察。我在观察时,同时具备无我和男性视角。
我喜欢的作家是亨利·米勒,坦诚、阳光、有趣。我觉得他是钢铁直男。关于雌雄同体的说法不太同意;如果说好作者既细节敏感又大体虚无,这我同意。
我百分之百支持“Me Too”运动。做任何肢体接触前,人类个体要征求对方书面同意。
李云雷:男女议题是社会议题
(李云雷,著有《父亲与果园》《再见,牛魔王》)
最早的性别启蒙观应该是小学时期或者更早,意识到有男女之间的差异,但真正的“启蒙”应该是中学或大学时期,因为在不同的文化语境中成长(乡村、小城、大都市),对女性的认识也不同,现在我更倾向于“五四”时期的两性观,即建立于个体自由之上的恋爱自由、婚姻自主,但这在越来越趋于保守的婚恋观念中已经较少得到认同,现在不少影视作品在倡导“门当户对”,不少作品也在塑造物质化或消费主义的价值观,我认为这是历史的倒退。
我很尊重女性主义与女权主义,也读过波伏娃、吴尔夫等人的著作,国内作家读过陈染、林白等人带有女性主义色彩的作品,但我对她们的观点并不全部认同,女性主义、女权主义在历史上曾起过重要作用,但其最终要达到的目标却并不清晰——是女性凌驾于男性之上,还是男女绝对独立,还是男女在各自独立的基础上达至一种更高的和谐?在社会层面上,男女议题只是社会议题的一部分,对这一议题的关注往往遮蔽了其他议题,或许我们应该意识到男女议题只是权力关系结构的一部分或者其表现形式的一部分,女性问题也只有在整体的权力结构得到调整之后才有可能得到解决,但另一方面,女性问题也有其特殊性,就像丁玲、萧红在中国革命中的尴尬位置一样。要真正解决男女之间的问题,可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当代中国已经实现了男女同工同酬以及法律赋予男女的各种平等权利,这是巨大的进步,也是我们继续前进的阶梯, “娜拉走后怎样”的问题,在我们这个时代会有新的、不同的回答。
侯磊:写作是跨越性别的
(侯磊,著有《冰下的人》《还阳》)
最早的性别观启蒙是小学五年级。五年级刚开学值周时,我接收到一项特殊任务:站在男女厕所中间,把一年级的“小豆包”男归男女归女。老师担心会有孩子不认识男女厕所。当我站在男女厕所中间,看成群的男女土娃像潮水般涌来,没准性别启蒙就是在那一瞬间完成的。这样值周的日子只有开学几天,那时的厕所还是“通铺”,而如今多为“单间”。也许未来,从生活到写作,我们越来越不分男女了。
女作家普遍比男作家写得要好,正如她们在生活中比男性细腻而聪慧。数千年以前,上帝给男女做了分工:男人做男人的事,女人做女人的事,男女都照此执行,不得思考。人们执行了几千年,直至一百多年前,是女人发现了上帝的不公。她们不再听从上帝的话,而要自己安排。女性主义写作标志着人的崛起,人开始相信自己,为自己而活。
迄今为止有这样三位女作家:汉娜·阿伦特,苏珊·桑塔格,西蒙·波伏娃,她们是影响我生命的三位高贵的女性。比如,桑塔格曾说:“汉娜·阿伦特 应该被鉴别为一个男性知识分子。她是个女人,但她参与的是男人的游戏……她从来没有问过自己:‘因为我是个女人,所以我应该从不同的角度去考虑这些问题吗?’实际上她没有,我认为她也不应该那样做。”桑塔格解释了阿伦特也解释了自己。她的每一句和每一句之间都有严密到强大的逻辑,她有篇文章叫 《爱陀思妥耶夫斯基》,是我的大爱。而波伏娃,她有本小册子叫《要焚毁萨德吗?》,能看出她受过完整的心理学教育和训练。不论从知识、思想到做人,这三位女性使我收馈颇多。我看待女性主义和女性写作,会受她们影响。
写作就像传统戏曲一样,本身是跨越性别的,如果不能用声音和身段跨越性别,则无法被称为表演艺术。同样,这个世界未来的家庭、性、爱与婚姻,都将不再是我们以往理解的样子。它们会更人性,更解放,更自在,更令人舒适。
南飞雁:父权、父权余威犹在
(南飞雁,著有《红酒》《天蝎》)
惭愧,可能比中学还要再晚一些。上小学之后,我被训练成了一个考试机器。从6岁上小学到18岁高考,我最远的一次旅行,是8岁时从出生地黄泛区农场搬家到漯河,距离大概50公里。真正的性别启蒙,已经到了大学军训期间。场景是军训时每天早上集合跑操,在《新闻和报纸摘要》的声音里,我和几个男生懒洋洋等着教官点名。操场在学校南门附近,南门外是一片小宾馆、录像厅。这时,一个公认为本系系花的女生,和另一个我们不认识的男生,从南门外手拉手过来,在我们视线中迅速地松开手,各自走了。
在我的理解中,主义与写作一直是很混沌的、不可言说的存在。不是女作家的作品就是女性主义、女性写作,由衷地热爱妇女的男作家也不在少数,很难讲他们的作品中没有女性主义和女性写作。尤其在当下,对异性内心情感和想法的细微之处进行体察和捕捉,已经成了对作家(无论男女)是否合格的基本要求,因此,以往关于女性写作的规范式表达,显然已经不合时宜了。而另一个很有趣的现象是,尽管性别差异越来越弥合,千年父权和夫权带来的影响余威犹在,而恰恰因为如此,职场、机关、江湖,反而是一些女性从业者更容易冒尖和出彩,用市井语言就是“好混”。我想这会是新的女性主义和女性写作定义中,最值得关注和考量的地方。
问题三:
说一说你喜欢的作家或作品及其理由。你认为这位作家的性别观可以借鉴吗?
路内:男女关系是流动的
(路内,著有《慈悲》《少年巴比伦》)
说说两位作家吧。
福克纳的小说中的性别观比较有意思,《喧哗与骚动》《野棕榈》《八月之光》这几部小说,其中对女性的描写,或者是不是因为美国南方的关系,或者是福克纳的刻意安排,总感觉是基督教的“姐妹”概念。这使得男性作者与女性人物之间拉伸出了一个更具有文学感的视角,在中国男性作家中,这种意识方法(我生造的词,因为我也不知道它到底是自我意识还是写作方法)不多见。在毕飞宇的《平原》和《玉米》中有这样的“准神圣”气息。
另一位是纳博科夫,他似乎特别擅长写“二人世界”的纠葛,就一男一女构成的长篇小说,男性和女性的关系是变动的、流逝的,有时缓慢,有时是惊人一跃,而且率先异动的总是女性。关系的变动形成小说内驱力,这个写法很厉害,也使得纳博科夫并不仅仅停留在文字的修辞层面上(这也是他很拿手的,但仅止于此很容易使长篇写崩),《洛丽塔》和《爱达或爱欲》是比较好的研究范本。这也是一个既牵涉到意识又牵涉到方法的问题。如果说中国男性作家在这个层面有谁能做得比较好,我推格非。我除了借鉴之外,还经常看看谁借鉴得更好。
葛亮:性别观也是世界观
(葛亮,著有《北鸢》《朱雀》)
我想说的作家,是清朝的沈复。
沈先生为我们留下了一部《浮生六记》,是自传的意思。这作品有国际知名度, 因被林语堂翻译成英文介绍到了美国去。林译为“ Six Records of Floating Life ”, 很妙。我们如今说起这书的好,大概也感叹当是时,竟有此等floating之人事。《闺房记乐》《闲情记趣》《浪游记快》,说起来其实都是很小的事情。夫妻之道,集腋成裘。用王韬的话来说,“笔墨之间,缠绵哀感,一往情深”。里面自然是无关鸿鹄伟志。
最令林语堂欣赏和称道的,是这书中的女主角,沈妻陈芸,称“是中国文学上一个最可爱的女人”并无大差。沈复对这个妻子爱得深沉。文中有一段写得也颇为动人。“是年七夕,芸设香烛瓜果,同拜天孙于 我取轩中。余镌‘愿生生世世为夫妇’图章二方,余执朱文,芸执白文,以为往来书信之用。”我在《北鸢》中写卢家睦为昭如治印,有向此致敬之意。琴瑟和同,既为伉俪,又是知己。这个女人陪同沈复过了半辈子布衣蔬食的艺术生活。携手旅行,纵情园艺,间或诗词相和。刘勰说“音实难知,知实难逢,逢其知音,千载其一乎?”当如是。
美则美矣,惜在当时的文学情境中不入大流。然而,却让西方读者喜欢得无以复加。在他们看来,这里面寄寓了一种美好务实几乎可以说与现代合为一辙的生活观。恰是长期为伦常约束的中国人所不敢也不愿触碰的。所谓“浮生”,说到底,便是一种人本主义的观念﹐ 非建基于庙堂﹐而是从人自身出发。在这书中,可发现一种萌芽般的新式中国人。林言“仿佛看到中国处世哲学的精华在两位恰巧成为夫妇的生平上表现出来”。性别观与世界观由此合为一辙。虽然一对神仙眷侣,最终以悲剧收场,只能说他们走得太快而太远,没有生对时代。
问题四:
伍尔夫说,优秀写作者都是雌雄同体的,你怎样看这一观点?
邱华栋:女性有创造性力量
(邱华栋,著有《夏天的禁忌》《正午的供词》)
我不同意。海明威就是一个好作家,纯爷们儿。不过我很喜欢吴尔夫,她的《到灯塔去》《达洛维夫人》在中国1980年代改革开放背景下被翻译过来,具有着女性意识流风格,对于我起到了女性主义的文化启蒙的作用,让无数男人看到了女性在人类文明中所起到的但又被遮蔽的巨大作用,也让无数女性看到了自身所具有又被压抑的创造性力量。对根深蒂固的人类男权社会,是一个知识理论和历史梳理的重要提醒。她的作品具有着女性的温暖丰厚、睿智和创造的光芒。
阿乙:我不想打扮得更好
(阿乙,著有《早上九点叫醒我》《下面,我该干些什么》)
我比较认同。在几年前,我和一位心目中的高人聊天,他说,同性恋人决定了人类文艺成就的高峰。他并且一一数出他们的名字。我自此觉得,在写作上自己并不具备优势。有的批评者也看出我的单一性。我对待小说人物往往是审判的、决定的、标签化的。我在生活中看人也这样,带着异性恋的简单与粗暴。
我对性别的分割是如此自觉,以致当初那位高人在列举那些伟大的名字时,我心里仍然在反驳:瞧,这些人尽管是同性恋,但身躯没一个不是男儿身。
我想这是我作品的局限所在。在我这里看不到性别深处的爱、同情。我知道什么是更好的,但我不想打扮得更好。我现在能做的是,在写的时候,多钻进人物体内,想想他(她)会怎么想、怎么做。我很羡慕那些温柔的同行。
韩松落:创作者无性别
(韩松落,著有《怒河春醒》《我口袋里的星辰如砂砾》)
某次,参与网络上关于写作者的男子气的讨论,我写了一段话,大意是:创作者,应该是男人,是女人,是两性人,是无性别的人,是妖怪,是杀人狂,是色情狂,是心理医生,是精神病患者,是一切人,唯独不该只是一个自信满满的、性别纯度很高的男人。
但和“雌雄同体”比起来,我更关心的是,人们怎么界定“雌”和“雄”,怎么从文化上、心理上、写作实践、人际关系等多个维度去定义它们。在我的经验里,“雄”被认为是建设性的、开阔的,社会参与度高、接纳度高的,“雌”被认为是破坏性的、狭小的,社会参与度低、接纳度低的。很多作家的作品,就是按照这样的标准,被贴上“雌”“雄”或者“雌雄同体”的标签。而性别,只是一个参照。所以,在被定义为“雌”或者“雄”的时候,创作者已经被评价了。
但是,很多属性为“雄”的创作者,往往拥有一些共同的缺陷,例如人性和社会的深入程度不够,感受力差,文字的质地粗糙,很多属性为“雌”的创作者身上,有一些缺陷也心安理得地存在着,例如感受力的不均衡,写作方式的病态,对狭小事物的津津乐道,文字质地的肮脏。有一些女性作家,写的也是女性题材,但她们的缺点其实是属于“雄”的。有一些男作家,写的也是所谓更广阔的社会题材,但他们的优点是属于“雌”的。
所以,在创作领域,“雌”和“雄”,不是性别分野,我更愿意把它看作一种写作风格、写作优缺点的分野。优秀的写作者,的确应该兼具 “雌”“雄”的优点,又能检点自己身上属于“雌”“雄”的缺点。
对“雌”,我还有一点看法。我觉得“雌”更像是一种感受力发生机制。“雌”这种性别,是被压制的性别,夹缝里的性别,它也可以代表很多夹缝中的人,夹缝中的生活,例如,有疾病的人,残疾的人,性嗜好不够主流的人,性格不够流畅的人,所谓失败者,等等。他们在夹缝里的生活,让他们常常处在怀疑、反省、释放、攻击和自我攻击之中,这种处境,有利于激发感受力,而且会成为长效机制。经过这样的激发,写作里会多一点聪颖,多一点巫性。
问题五:
你怎样理解“Me Too”运动?
曹寇:陈述、不予立案的控诉
(曹寇,著有《金链汉子之歌》《在县城》)
一方面,因无法在法律框架内得到解决而借助于道德指控和舆论反制的“Me Too”运动,或许能够作为女权运动的一个方式,是必要的,也是“进步”的。但另一个方面,它不也坐实了男权的不可抗拒和不可追究吗?在本质上,它并没有也不可能改变任何现状,它确实只是陈述,是不予立案的控诉。荒诞的是,“Me Too”不仅未能将当事渣男绳之以法,不仅未能撼动男权根基之丝毫,反而激发出了男权饭局上的阵阵淫笑。性侵是恶,没错,但该恶并不能反证检举揭发是善。我不禁认为,“Me Too”的广阔景观在落幕之前似乎仅仅对“一报还一报”古老的因果论作了一场深入浅出的理论阐释,在行为动机、方式方法、效果预期上,皆为人类社会既有的遗产,并无内在的新意可言。
房伟:性不是一个单项问题
(房伟,著有《英雄时代》《中国野人》)
我是一名作家,但也是一名大学教师,我觉得“Me Too”运动很有必要,因为它有助于打破两性关系之间的不平等,有利于弱势群体的尊严和权力。比如说,对高校频发的性骚扰问题,该运动就有警示作用。但是,也要注意一个问题,就是性的问题,从来就不是一个单向的问题,而是一个福柯的政治学意义上的权力的双向的问题。性骚扰的权力支配者,有可能是男人,也有可能是女人。“Me Too”要变成对所有人的尊严的维护才有意义,而不是仅仅针对男性。另外,对权力的双向意义的警惕,也有利于我们防止此类行为变质为单纯的攻击、破坏甚至谋利性的行为。当一切差异性和个人权力的问题,都被简化为“Me Too”的时候,社会两性关系,就有重回道德权力化的危险——特别是针对中国社会。这也会破坏两性之间的信任。一切最终还是应该以法律为准绳,而不能简单依靠道德宣泄。
编辑 | 巴巴罗萨
主编 | 魏冰心
头图 | 《文学的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