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引产被拒诞下女婴被医生抱养,核心问题有三个

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11月5日,云南迪庆州卫健委对香格里拉民生医院作出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此前8月27日,该委根据线索对医院开展监督检查,查实一起违规接产及婴儿被抱养事件。(据11月6日澎湃新闻报道)

图片来源:澎湃新闻
为什么对医院进行行政处罚?看了报道详情,发现事件并不简单。
患者余某某于8月16日19时到香格里拉民生医院就诊,接诊医生王某,患者自诉“请求引产”,因违反国家规定,诉求未得到医院支持。8月17日,医生王某、助手虎某某为病人接产,顺利产下健康足月女婴。因患者母亲不想要孩子,麻醉医生永某提出有个亲戚想要领养小孩,在剪了脐带,包扎好后永某抱走了女婴。
在患者余某某整个就诊环节中,香格里拉民生医院仅有分娩记录1张、产程经过单1张,未查验患者身份信息,无门诊及住院病历。
第一个问题,是医院未按规定填写病历,未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中的首诊负责制度。就是说,医院就诊记录中没有余某某的身份信息,连住院病历都没有。这是为什么呢?
看了报道,文中也没有提及原因。是余某某本人隐藏身份信息,不愿意被医院掌握,还是医院在事后处理了相关资料?毕竟,医生抱走了婴儿,本身是违规之举,医院有动机模糊处理婴儿母亲信息,避免被追责。
第二个问题,余某某是不是未成年人?据报道,相关部门认定医院未落实《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的第二条规定。该制度的第二条称,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那么,这是不是说明婴儿母亲余某某是未成年人?如果是,那么是医院方不知情,还是隐瞒不报?毕竟,这个制度是强制的,在现实中能积极起到保护未成年人的作用。当然,也有网友认为,这个处罚是针对医院保护女婴未尽责,这就需要当地有关部门澄清。
第三个问题,医生抱走婴儿,真的是好心吗?一些网友称,医生抱走婴儿给亲戚领养,是一片好心。这里,网友是抱着善意的态度。但是,不得不强调的是,抱养婴儿需要走正规的流程,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婴儿的权利。如果国家连抱养婴儿的去向都不掌握,这不是最大的风险吗?
医生抱走婴儿,医院放任医生抱走婴儿,显然都是违法违规之举。
一则新闻暴露出来的问题令人深思,医院管理如此拉胯让人大跌眼镜。当然,处罚不是目的,提醒医院依法律法规办事,才能保障未成年人的利益。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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